严格依法登记 保障食品安全《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以来,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根据国务院决定前置改后置或确定为后置的相关审批(国发〔2025〕50 号)文件要求以及我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精神依法登记,对小作坊、小餐饮登记实行先照后证
截止目前共登记小作坊 2 户、小餐饮 24 户
在登记过程当中,我们实行有效措施尽量方便办事群众,但食品安全无小事,百姓利益大于天,作为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我们心存困惑,感觉责任重大
现利用这次座谈贯彻实施《条例》机会,谈谈我们的认识
一、工作经验1、简化办照程序,方便办事群众
根据国务院决定前置改后置或确定为后置的相关审批(国发〔2025〕50 号)文件要求以及我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精神,我局严格执行先照后证,简化办照程序,缩短办照时限
小作坊、小餐饮经营户注册登记只需提交身份证明、照片和租房合同或场地证明,而且租房合同无须提交房屋权属证明,规定 5个工作日内办结完毕,有时 2-3 个工作日即可提前发放营业执照,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办事群众
2、推行“双告知制度”,加强部门协作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我局及时转变观念,严格执行“先照后证”,大力支持市场主体进展,切实履行事后监管职责
对小作坊、小餐饮实行“双告知”制度,即在经营者领取营业执照时向经营者一并发放“温馨提示单”,书面告知其领取营业执照后应还需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且每月月初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抄送我局上月办理的涉及小作坊、小餐饮的市场主体名单,互通登记信息,做好协调配合,方便群众,确保监管不留缝隙
3、加强市场监管,法律规范主体资格
在市场监管工作中,我们根据工商所属地监管原则,划分片区,明确监管责任人,及时深化辖区巡检,发现无照经营的小作坊、小餐饮经营户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