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转站机械安全管理规定中转站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保证中转站机械的正常运转,以下杂物不得进入中转站。1、建筑垃圾、砖头瓦块;2、装璜垃圾、废旧铁器;3、树枝、木棒等;4、有毒、有害污染物品; 上述规定如有违反或因管理不严,造成机械事故或损坏的,后果由当班管理员个人承担。 垃圾中转站管理工作质量标准考核办法1、中转站未能根据相关规定时间开放,每次扣罚当班人 50 元。2、擅自脱岗的,每次扣罚当班人 50 元;因脱岗造成中转站内物品被盗或遗失的,按价赔偿,造成设备损坏的,予以待岗处理。3、未维护好垃圾倾倒秩序的,扣罚当班人每人 50 元。4、未做好责任区环境卫生的,由责任人立即整改到位,并扣罚当班人每人 50 元。5、交班前未清理、冲洗地槽沟的,一次扣罚当班人每人 50 元。6、台帐记录不会、不实的,一次扣罚当班人 50 元。 中转站安全管理制度1、非操作人员严禁进行机械操作。2、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严格根据压缩机械操作章程进行操作;3、压台悬空时,下面严禁站人。4、中转站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5、因操作不当造成后果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