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井绞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朔里矿业)主井绞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朔里矿业)1、必须经安全操作技术的专门训练,经主管技术部门考试合格并发给合格证后,方能担任工作。2、要严格根据操作章程,集中精力仔细操作。随时注意观察各仪表指数、信号及设备运转情况。当发现异常时,要立即停车检查并报告有关领导。3、作好设备巡检工作,及时掌握各电气、机械部件的温度、声响及润滑情况。4、开车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绞车起动、停止要平稳,加减速度不得超过 0.75 米/秒,运转最大速度不超过 8.08 米/秒,不得超速运转。5、机电检测、修理工在井筒检查装备时,绞车速度不得超过每秒 0.4 米。在井底作业时,司机操作台应挂不准动车牌。6、停送高压电时,要穿高靴,戴绝缘手套。7、车间要保持清洁、肃静,上班时间不能看书报,不能擅自离岗。非本车间有关人员禁止进入车间。参观人员要有领导陪同,并填写登记簿。8、绞车运转假如发生紧急停车、卡罐、过卷等事故时,要立即停车,并汇报有关领导,待实行措施后方能动车。9、每天早、中班司机要上井架检查天轮运转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汇报,快速进行处理。10、车间的常用备品、工具和消防器材应保护完好。如有损坏,要及时补充或修复。1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司机要交清本班设备运转情况及存在问题,接班司机要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合格之后才能签字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