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排水泵工安全技术操作章程一、适用范围第 1 条本操作章程适用于煤矿井下主排水泵房、各水平主排水泵房和固定排水泵房操作工二、上岗条件第 2 条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实习操作工应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并指定专人指导监护。第 3 条应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了解排水系统,掌握排水设备和启动控制电气设备的构造、性能、技术特点、工作原理,并要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性故障,能独立操作。第 4 条必须身体健康,没有阻碍本职工作的病症。三、安全章程规定第 5 条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遵守本操作章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第 6 条主排水泵操作工必须专职,主排水泵房每班超过两个人值班时应明确正、副操作工。第 7 条操作工要严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则和操作纪律:1.不允许随意变更保护装置的整定值。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1)一人操作,一人监护。(2)操作者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3)电器、电动机必须接地良好。3.在下述情况下,水泵不得投人运转:(1)电动机故障没有排除,控制设备、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真空表失灵。(2)水泵或管路漏水。(3)电压不正常。(4)水泵不能正常运转。(5)吸、排水管路不能正常工作 c4.在发生和处理事故期间,操作工应严守岗位,不得离开泵房。第 8 条井筒与水泵房之间的斜巷内(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现场环境卫生,认真认真填写各种记录。第 23 条将各种工其、记录以及泵房存在的不足向接班操作工认真交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