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炔气焊安全管理规定1、一次加电石 lOKg 或每小时 5M3 发气量的乙炔发生器应采纳固定式,并建立乙炔站 (房)。由专人操作。乙炔站与厂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离应当符合乙炔站设计法律规范。2、乙炔发生器(站)、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坚固牢固,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上均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用铜质材料制作。3、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机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lOm,否则应实行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间距不小于 lOm。4、电石的储存地点必须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或敷设水管、水箱。电石桶应密封,桶上必须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消火"等字样。如电石有轻微受潮时,应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5、搬运电石桶时,应打开桶上小盖。严禁用钢铁工具敲击桶盖。搬运人员不得站在桶的两端。取出电石的砸碎电石时,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口罩和眼镜。6、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得用泡抹、四氧化碳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7、如用新品种电石时,在使用之前应作温水浸试,并经试验无爆炸危险时,才能使用。8、乙炔发生器的压力要保持正常,压力超过 1470KPa(l.5Kgf/cm2)时应停用。用水必须清洁。发生室内壁不得用含铜材料制作。温度不得超过 80℃(水入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 50℃,浮桶式发生器水温不得超过 60℃)。当温度超过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用冷水喷射降温柔加入低温的冷却水。不得以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发生器的金属部分。9、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时,应装设回火防止器。在内筒顶部中间,应有防爆球或胶皮薄膜,其厚度不得超过 lmm,面积应为内筒底面积的 60%以上。10、乙炔发生器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爆晒。四周应设围栏、悬挂"严禁烟火"标志。11、碎电石应掺入小块电石内装入乙炔发生器中使用,不得完全使用碎电石。夜间加添电石不得用明火照明。12、新橡胶软管必须经压力试验。未经压力试验的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及沾土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13、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咱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更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14、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也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应平放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爆晒。严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