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工矿停风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技术措施依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矿井必须要有因停电和检测、修理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施,结合本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措施
一、 矿井恢复通风的安全措施假如矿井因停电和检测、修理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者通风系统遭到破坏后,应当立即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恢复矿井通风时应根据以下步骤进行:启动主通风机前,回风井井口风门要处于全开状态,采纳风流短路的方法排放瓦斯
渐渐关闭风门,利用风门漏风稀释回风井风流中的瓦斯,确保主通风机出风口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 2%
当回风井井口风门全部关闭且主通风机出风口瓦斯浓度降到0
75%以下并稳定 30 分钟后,可以安排通风、瓦斯员和安全员下井进行检查
检查人员要首先检查矿井主要进、回风大巷的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和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
确认矿井总回风和主要回风大巷的瓦斯浓度低于 0
75%时,才可以对其他分支巷道进行检查
检查分支巷道时,首先检查全风压形成系统的巷道、硐室,然后检查独头巷道和采纳扩散通风的硐室
当发现独头巷道或者采纳扩散通风的硐室内瓦斯浓度超过 1%或者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1
5%时,应在入口处设置栅栏并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调度室报告,由主管部门制定措施进行瓦斯排放
二、 矿井恢复供电的安全措施经瓦斯员和安全员检查中央变电所内瓦斯浓度低于 0
5%时,可以通知调度室和机电部门,安排机电人员对中央变电所设备进行检查,确认设备性能完好且所有的开关位于零位时,报告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地面机电部门往中央变电所送电
经瓦斯员检查,采区变电所内瓦斯浓度低于 0
5%时,才可以向采区变电所送电
其他地点送电前必须由瓦斯员检查机电设备及其开关附近瓦斯浓度,低于 0
5%时才可以送电
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不论停风时间长短,在启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