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考核制度 根据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 20XX 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考 核 实 施 细 则 》 的 通 知 , 人 口 领 组 发〔20XX〕3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 20XX 年度镇乡及县直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请遵照执行,确保年度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的实现。 一、镇乡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及办法(100 分) 党政重视(10 分) 1.建立健全了各种机构(计生领导小组、群众自治指导小组、计生“三结合”领导小组、便民维权领导小组、便民维权评议小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计生协会组织、创建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县领导小组)和相关制度。 每少一种机构或少一项制度的扣分。 2.镇乡人民政府年初有计划生育、便民维权、群众自治、计生“三结合”、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工作意见。党政专题讨论计生工作全年不少于 6 次、召开部门联系会不少于 6 次。 每少出台一种意见或少讨论一次扣分。 3.镇乡人民政府与村(居)及相关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实行了领导包片、乡干部包村(居)的目标责任制,并纳入了年度目标考核,落实了奖惩办法。 每少签订一个单位的目标责任书扣分;未实行包片责任制的扣分;未纳入考核和奖惩的扣 2 分。 4.计生队伍健全。乡镇有专职计生干部、村(居)有专(兼)职计生干部计生干部的工资酬劳得到了落实。 每缺一名专兼职计生干部的扣分;工资酬劳未兑现的扣 1 分。 5.人口目标全面完成。全年符合政策生育率达 82%以上。 符合政策生育率 82%以下的记零分,并给予“一票否决”。 6.示范村(居)建设全面完成(一类乡镇 3 个、二类乡镇 2 个、三类乡镇1 个),且达标。 少建一个或已建,但未达标的分别扣 1 分、3 分。 (二)示范村建设(27 分) 1.计划生育群众自治(10 分) (1)全面推行了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落实了“双包一挂”责任制。 辖区内每少一个村级单位未实行群众自治的扣 1 分;未落实“双包一挂”责任制的扣 3 分。 (2)制定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或公约程序各内容合法,权利义务对等、干群关系对等、奖励与处罚对等。 发现程序或内容不合法的各扣 2分;未体现“三对等”的,每差一项扣 1分。 (3)与已婚育龄妇女签订服务协议达 95%以上,与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计生合同达 90%以上;与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签订服务协议达 95%以上;与出租房主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达 90%以上。 签订率未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