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编制要点及范例1、编制要点(1)明确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目的、依据
(2)明确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3)明确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的文件、资料及有关记录
(4)根据相关规定明确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妥善留档保存期限
(5)明确从业人员离开生产经营单位时,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有关规定
2、范例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为履行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法律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制度
一、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法律规范》的有关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有策略,有方案地到法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视同正常出勤
二、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拟从事有特别健康要求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之前职业健康检查
新进厂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检查合格之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
三、至少每年一次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应组织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和异常人员的复查治疗
由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和人事部门负责核实人员名单,制定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对即将离岗的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人事部门报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并共同组织其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未进行离岗体检的,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五、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症或有从事与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调离原作业岗位,并妥善安置;发现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的,应如实告知员工本人,并根据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进行复查或医学观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