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罐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物资存放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身体免受损害,特制定本项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物资管理场所的管理
3 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
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执行部门:物资管理科
负责在日常性工作中仔细严格根据本制度执行
4 内容与要求4
1 物管科负责人对仓库、罐区安全负全部责任
2 物资储存场所依据物品性质,分类存放,并在存放区域配备足够、适宜的消防器材
3 加强物资储存场所防火、防汛和防盗的安全管理
4 在仓库、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的道路应当保持畅通无阻
5 确保各种压力储罐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有关规定,安全附件必须确保完好无损
6 闪点低于 28℃,沸点低于 85℃的易燃液体储罐,应设喷淋装置,设施的电器开关应当设置在防护堤外
7 物品入库须由物资管理员仔细核对、检验入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
8 物品的发放,应当严格履行手续,仔细核实
危险化学物品的发放,应当严格控制,要建立明细台帐,日清日结
9 对危险物品的存储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 危化品入库前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核对数量、包装、危险标志,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2 危化品的领取,应经主管负责人签字批准,经手人签名后方可出库,生产剩余料应当及时退库
严禁存放作业区
3 进入危化品储存区域的人员、车辆,极有必要实行防火措施,装卸搬运危化品时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4 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当依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5 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10 剧毒物品应单独存放,不能与其它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