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仓库的安全管理,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做好防火、防电、防盗、防机械安全事故、防资料信息泄密等预防工作,特制定本项规定
二、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法律规范》三、内容:(一)仓库防火安全基本项规定管理;1 仓库管理人员全权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仓库范转不准吸烟、点火,也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携带火种进入仓库
3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4 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贮存物品的名称、危险特性、灭火方法、消防器材的使用和日常维护,严格执行仓库的相关制度
5 仓库应当依据贮存物品的危险特性和数量,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并保持长期有效
6 仓库内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如有使用,现场必须要有人监督
7 仓库应当定期每周检查防火设施,做好《消防设施安全检查记录表》
(二)仓库防电安全基本项规定管理;1 仓库内除了固定的照明灯具外,不允许使用其他电器
个别存放特别物资的仓库确实需要使用抽湿、降温、排风设备,应单独设置
2 仓库的电气设备及照明设备必须是防爆型,并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完整无缺
3 仓库人员不准私自架设临时电源线路
4 仓库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管或非燃硬塑料管内,电源应设总闸和分闸
5 仓库的电线、电路改装必须由相关专业电工人员进行操作
6 仓库管理人员下班前应巡视库房,关掉电脑、风扇、空调、饮水机的电源开关方可下班离开
(三)仓库库存防盗、防资料、信息泄密安全基本项规定管理;1 库房防盗设施,防护栏、门、窗、锁等牢固完好,并定期进行检查
2 特别药品库必须执人双人双锁管理,并安装防盗报警设备及安装防盗报警系统并与当地公安局联网
3 仓库系物资保管重地,非库房人员未经过批准不得进入储存作业区,储存作业区内的人员不得有影响药品质量和安全的行为
4 仓库范围及仓库办公地点,不准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