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女儿之名观后感欣赏 《以女儿之名》是一部由法国和德国共同联合制作的传记电影,影片主要由丹尼尔·奥特伊和塞巴斯蒂安·科赫等主演,首播于 20XX 年,网友们对这部电影也是给出了相对不错的评价,一起去看看吧! 01 很多年前看过一个法国电影,名字我已经记不清了,大概讲述的就是爸爸是警察,十岁的女儿在一天下午出去玩的功夫被奸杀,凶手被判了五年,爸爸信任这个凶手是无辜的,于是用了两年的时间帮助他脱罪,最后他们相约在女儿的墓碑前,爸爸将凶手杀死。他说:"其实我一直都知道你就是凶手,可是你被判了五年出来就没事了,而我的女儿却再也不能回来,我必须为我的女儿报仇,假如法律不能制裁你,那么我要你偿命。" 这部电影给我触动很深。 在天朝,很多种罪名都是可以被判死刑的。很多人都攻击说中国不是法制国家,或者在中国生为一个人是没有人权的。而法国,一直是自由平等博爱的,它是民主制国家的代表。 前一段时间在法国发生了一个让我蛮触动的的新闻,一个中年妇女几十年来被丈夫家暴,隐忍,终于因为孩子被暴打,忍无可忍,杀了丈夫。根据法律,她将被定罪,可是这个案子太特别了,法国人认为就算她不是正当防卫也是一个伟大的母亲,而她更有权利去保护自己和她孩子的安全,所以她不是坏人,丈夫是该死的。这个案件吵吵闹闹几个月,法国人上街游行,最后以奥朗德总统赦免她的罪为结局。在法国,法律高于一切,而人道主义高于法律。在这个例子中,无疑法国这样的法律体制和国家文化是值得赞扬和艳羡的,但是换一个情景就不好说了。 我曾经和 Bolu 讨论过死刑这个问题。 Bolu 告诉我他认为每一个人都应该有重来的机会,因为我们都是平等的人。而我却想着杀人犯错就应该受到惩处,假如奸杀一个少女都只是几年的牢狱,岂不是我们都可以肆无忌惮地去犯罪更不用说国外监狱的条件那么好。。。 而这部电影又讲述了一个类似的故事。 妻子外遇,丈夫选择离婚,两个孩子归丈夫抚养。每到一段时间,孩子就会被送到妻子新的家庭里和母亲沟通感情,而这一次,被送回来的只有女儿的尸体。丈夫难以置信,查了女儿的尸检报告,发现女儿的死亡可疑,他怀疑女儿的继父奸杀了女儿。法国的法律没有给继父定罪,接下来十几年里他的生活重心都在为女儿的死亡查明真相。他先后跑了很多地方,试了很多方法,甚至常常得到警察的警告。他不信任法国的法律,所以来到德国,辗转到奥地利,警察才抓住女儿的继父,可是根据法律他们需要将男人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