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工程款合同篇一:房屋抵付工程款合同房屋抵付工程款合同甲方:乙方:丙方:鉴于:1、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以房抵工程款一事达成协议如下:一、双方确认,甲方差乙方修建盐城金汇龙湖工程款人民币元,以金汇龙湖屋抵付,乙方同意以上述合同工程内容的部分工程款购买下述商品房,并转让给丙方。2、丙方知道下述房屋是乙方从甲方以工程款抵付方式取得。3、乙方要求甲方将上述房屋产权办至丙方名下。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房屋抵付乙方部分工程款暨为丙方办理商品房买卖手续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以房抵款金额及方式:1.乙方同意甲方以位于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号项目号7幢 201 室和 9 幢 201 室房屋抵付甲方所差工程款万元。2.抵付方式为乙方开出所欠工程款发票,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 50%,甲方开出发票协助丙方办理房屋贷款手续,待银行放款后,乙方丙方凭工程款发票至甲方处领款,价款应与《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规定的房款一致。二、房屋有关状况:1.该商品房建筑面积暂定为平方米(实际面积以测绘单位最终测绘面积为准),单价元/平方米,房款总额为元人民币。2.房款中不包括该房屋办理产权的相关税费以及物业管理费。以上费用收取种类、额度如有变化。按政府相关文件执行。3.以上约定的建筑面积如与最终测绘报告记在的建筑面积不符,超出或不足的面积按本合同约定的单价,多退少补。(具体标准参照《商品房预售合同》)。三、原合同工程结算、付款约定:1、因乙方承揽甲方的工程的原合同正在进行结算中,若结算额扣减甲方已付款额后余款不足房款,其余款项,三方同意为简化三方之间付款程序,由丙方以现金直接支付给甲方。2、因乙方承揽甲方的工程的原合同正在进行结算中,若结算额或工程进度款扣减甲方已付款额后余款超出房款,其余款项,三方同意为由甲方以转账支付给乙方,再由乙方支付给甲方。四、甲方的协助1、甲方保证上述抵工程款的商品房未被其它事由查封、抵押或出售;2、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后不得因甲方原因导致抵工程款的商品房被查封、抵押,致使乙方权利无法实现;3、乙方同意甲方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将购买人名称直接按乙方要求写成丙方。4、在原合同规定的工程款中扣除已付部分,甲、乙双方确定最终结算额,且乙方、丙方将房款 50%交齐后,甲方与丙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乙方须在 5 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的银行贷款手续。五、承诺丙方从乙处购得此房,房款交于乙方,并承诺本协议签订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