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关税将促使贸易方规避国际税收 一、关于是否应对国际电子商务免征关税的问题 应否对国际电子商务免征关税,到目前为止还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积极提倡对国际电子商务永久性免征关税。而以印度、巴基斯坦等国为代表的进展中国家则坚决反对对电子商务长期免征关税。联合国在年 1 月发表的《1999 年人权进展报告》中也坚持对电子商务征税。本文则站在我国的立场上对这个问题作一初步分析。 1.免征关税的最大受益者只是发达国家 发达国家在信息技术、高科技产品和电子商务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信息技术产业的进展基本已走向成熟,尤其是美国,有硅谷的强大科技力量作后盾,一直是信息技术产品的净出口国,软件产业已经成为美国的支柱产业,电子商务的零关税对美国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因此,美国才极力提倡对电子商务免征关税。然而对于作为进展中国家的中国,虽然免征关税可以买到相对便宜的计算机相关产品特别是软件产品,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我国的信息化建设,但由于我国信息基础设施薄弱,电子商务还处于起步阶段,信息产业总体来看还属于幼稚产业,对电子商务免征关税无疑会受到巨大的冲击,同时由于信息咨询等服务可以通过因特网畅通无阻的进行国际传输,我国的服务业也将受到重大的影响。在今后的相当长时间内,即使我国在这两方面会有很大的进展,甚至实现一定量的出口,但很难与发达国家相抗衡,所以对电子商务免征关税给我们带来更多的将是挑战。 2.免征关税破坏我国税收中性及公平原则 税收的中性原则是指国家征税使社会所付出的代价应以征税数额为限,不应干扰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它要求税收避开对市场经济运行产生不良影响,特别是不能超越市场而影响资源配置和经济决策,使经济资源脱离其最有效的使用途径。依此来看,在原有的税收体系已达到有效均衡的条件下,对新出现的同类贸易不进行税务征收显然会使经济主体的地位发生倾斜,从而使经由传统手段进行贸易的一方处于相对劣势。为了能利用倾斜税收政策的好处,处于劣势即通过传统贸易手段进行贸易的一方必定会通过种种手段,在额外费用小于税收额的情况下改变某些环节的交易方式,从而在事实上扭曲了正常的贸易过程,导致资源的无效率配置。对国际电子商务免征关税所产生的效果正是如此。如传统的影碟是由厂家将影视数据刻成光碟之后再经由海关运往国际市场,而这一环节要交纳一定量的关税,假如对国际电子商务免征关税,厂家就会想办法--尽管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