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学新《条例》心得体会 新条例的修订更加健全完善法律制度,也给人们敲了一个警钟,犯法违纪的事不能做,我们需要好好学一学新条例。下面我带来的是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学新《条例》心得体会。 20XX 年 8 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向全党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政治机关,承担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责,必须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行,发挥好示范引领和检查督促双重作用,确保党的纪律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是最高的政治原则,是根本性、原则性、方向性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认识模糊、立场动摇。新修订的《条例》将“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写入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坚持的原则,这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充分体现了纪律建设的政治性、实践性和针对性,是一部真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的铁戒尺。我们要立足职责定位,以强化监督维护核心,紧盯“关键少数”,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和政治生态状况、维护核心、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人和事,严肃查处口无遮拦妄议中央、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人和事,把政治上发生蜕变的“两面人”从党内及时辨别出来、清除出去,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用好问责这个利器,有效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条宝贵经验,必须继续坚持并不断进展。新修订的《条例》第 67 条,对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或者履行责任不力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的纪律处分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实施责任追究提供了遵循。我们要不断完善明责、履责、督责、问责的工作链条,把正面引导与问责倒逼结合起来,把督查的督促、指导、纠偏等综合效应发挥出来,对不推不动、守土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眼里揉不得沙子的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