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充电站管理制度总则第 1 条 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充电站的现场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保证充电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项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适用于充电站所属充电工
第一章 现场纪律第 3 条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休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根据充电站规定进行考勤记录
第 4 条 员工操作现场必须着规定工作服
第 5 条 员工因特别情况需请假,应当严格根据请假程序逐级请假,待经批准后方能离开
第 6 条 提倡文明礼貌,现场作业严禁使用侮辱性字眼、不讲脏话
第 7 条 现场员工必须专心作业,严禁嬉闹聊天、偷闲怠工;严禁在现场打架、聚众闹事
第 8 条 现场员工做好本职工作,严禁脱岗、串岗、溜岗
第 9 条 员工必须积极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岗位工作,坚决反对故意刁难、拒绝服从上级命令或工作分配
第 10 条 现场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现场禁止吃东西、吸烟、看手机等
第二章 现场卫生第 11 条 现场卫生
1.现场应该做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员工应自觉配合遵守
2.现场必须常常清理、整顿,保持地面无积水、杂物和油污
3.保持现场通道顺畅、无卫生死角
4.必须对作业区域内的卫生负责,及时对区域内设备、地面及其他进行清理卫生
5.现场充电枪使用完后应摆放整齐、保持洁净
6.员工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现场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第三章 现场安全第 12 条 现场应该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安全防范保障工作
第 13 条 员工必须时刻牢记“安全第一”观念,时刻注意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对于安全章程规定必须无条件服从
第 14 条 员工必须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法律规范、熟悉设备性能特点、按操作法律规范作业
第 15 条 岗位员工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减少安全事故隐患,发现设备异常应当立即进行上报维修
第 16 条 保养、维修设备时,必须挂警示牌,作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