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合同协议书一、协议背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在乙方农村土地上建造住房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二、协议内容1.投资甲方同意在乙方农村土地上建造住房,并承担全部投资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建筑施工、申请相关审批文件等所有费用。2.土地使用权乙方承诺向甲方转让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为农村建房用地,并且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已完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转让范围为协议书涉及建房的全部土地。3.建筑用途和规模甲方在乙方农村土地上建造的住房用于自住,建筑面积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建筑面积上限,且外观和颜色应当符合当地规划部门要求,不得影响周边群众利益。4.建筑设计和施工甲方应当聘请具有相关建筑设计和施工执照的单位进行建筑设计和施工,并保证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和标准法律规范,保证建筑的质量和安全。5.产权归属协议签订后,甲方的建房产权归属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干涉。6.其他约定事项本协议不得变相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阻碍其他法律、法规等规定。如出现相关纠纷,应当自愿协商解决,假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寻求庇护。三、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起生效,有效期为建房项目完工验收之日起 20 年。四、签署及文书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保留一份,合同登记部门应在合同签订 30 日内作为农村不动产权属登记申请。本协议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