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配送服务合同甲方:乙方:本物流服务合同由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后签订,双方均认可各项条款的合法性,并承诺履行本合同各条款,承担各自的义务。甲方公司名称:乙方公司名称:公司地址:公司地址:法人代表: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账号:一、仓储配送服务:1. 乙方为甲方在青岛黄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其地点在路号仓库里设立零件仓储,为甲方提供产品的仓储保管、货物装卸、市内配送、并建立相关台帐定期向甲方通报库存及送货信息等服务2. 乙方必须按甲方需求提供符合配送条件的箱式车辆,为甲方提供准时、保质保量的门到门的配送服务。二、合同生效:1.本合同自 2013 年 01 月 25 日起生效,至 2014 年 01 月 24 日为止,有效期为 1年。2.考虑到双方初次合作,拟定试运行期为 2013 年 01 月 25 日至 2013 年 04 月24 日。在试运行期内,任何一方提出正当理由可要求终止合同。3. 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体同等法律效力和对双方的约束力。4. 经双方同意,本合同期限可以延长,但拟延期一方应至少在本合同到期日前 20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延期请求,双方将续签正式合同,且甲方拥有优先承租权。三、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义务:1.1 甲方应提供乙方所需的有关仓储配送产品的单据文件,如未及时提供,或提供的单据文件不齐全,涉及到可能造成甲方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乙方需及时通知甲方。1.2 甲方委托乙方保存配送的货物不能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3 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并协调甲方产品的仓储运输及其它相关事宜。1.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配送货过程进行监督、指导,以确保配送货的质量。1.5 乙方按照约定完成仓储配送业务后,甲方应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支付仓储、配送及相关费用。1.6 甲方有权对乙方仓库货物状态、库存情况、配送作业进行检查与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出具实时库存报表与配送报表。1.7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指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完成甲方委托的仓储配送业务。1.8 国家法定节假日及法定双休日期间,甲方如需乙方提供装卸配送服务,需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1.9 如因甲方发货通知错误而造成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