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井筒进行电氧焊安全措施根据宏鑫煤矿对矿井排水系统进行整治的工作计划安排,需对矿井副井的排水管路进行整治,在整治的过程当中,需要在井下对副井筒的排水管进行电氧焊,为了进一步确保在井下进行电氧焊操作的绝对安全,特编制以下安全技术措施,请宏鑫煤矿安全部门组织并落实好各有关人员进行学习,并经考核,合格之后方可进行操作,否则严禁在副井进行电氧焊操作
一、施工现场人员安排及职责:1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 223 条规定
操作期间现场操作负责人要仔细严格执行本安全措施并要随时与矿调度室取得联系,听从矿调度室指挥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施工
对排水管进行电氧焊工作由跟班矿长、安全员、瓦检员现场指挥监督施焊工作
电焊气割等工作地点附近前后两端各 10 米的范围以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对无法拆除的易燃易爆物品要用石棉或湿麻袋等遮挡并有专人看护,设置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洒水灭尘,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两个压力充足的灭火器
在井下进行电焊气割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项目,下面用不然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煤矿需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负责电氧焊操作的全过程,瓦斯检查员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随时负责检测电氧焊操作地点的瓦斯浓度检查,操作地点附近 20 米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0
5%并无瓦斯集聚时方可施焊,所有的人员必须积极服从瓦检员的指挥
焊割作业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施工负责人必须在工作地点继续检查 1 小时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焊工带火人员必须严格根据施工方案进行施焊
电工负责电焊机的接线,拆线外壳接地工作,接,拆全过程必须严格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井口检身员负责检查入井人员上岗证件措施审批表及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的入井装运安全情况
在焊接地点安装水雾喷头有专人不断向焊割地点的井筒中洒水以保证火星在落地过程当中熄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