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经理安全职责1、仔细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措施纳入生产计划同时安排。2、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检查有记录,隐患有通知,整改有回单,复查有结论。危险性较大的关键设备和操作场所,要亲自我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要组织人员现场讨论,及时进行整改。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以前,应有可靠的临时安全生产措施。3、领导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必须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要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其针对性要强,与现场实际相符情况,具备可行性和指导现场施工的作用。4、领导组织制订每年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逐级上报,获得经批准后,列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仔细落实。5、组织制订、贯彻安全生产管理规章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章程,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培训,加强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止违规违章指挥和违规违章作业,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扬奖励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或个人。6、检查督促对采纳新技术、新工艺、使用新设备,必须制订新的安全操作章程和岗位责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法安全技术教育,督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操作,对调换新岗位的工人,必须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操作教育。7、严格把住安全技术交底关,检查督促相关部门或人员,不论工程大小,在开工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包括书面和会议)。8、严格把住施工设备和设施的安全装置关、检查、督促对所用设备、设施的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重大、船舶交通事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时,负责督促根据相关规定时效及时逐级上报,并亲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制订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严格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根据相关规定时限书面上报事故调查报告及事故处理结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