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建筑安全疏散设计一、设置足够数量及法律规范的安全出口《建筑设计防火法律规范》GB52025-0506 第 2
17 条规定建筑物的安全出口是指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室外楼梯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凡是房间的疏散门、楼梯、直通室外地面的门都可视作安全出口
1 房间的疏散门设计办公建筑中当房间位于 2 个安全出口之间,且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20m2;可设置 1 个疏散门,当房间位于走道尽端,且由房间内任一点到疏散门的直线距离小于等于 15
0m、可设置 1 个疏散门,其它情况的房间疏散门不少于两个,且相邻 2 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5
图 1 房间的疏散门设计房间内任一点到该房间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法律规范中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一二级为 22m)
否则应增设安全出口
2 直通室外疏散门设计公共建筑或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 2个,一般情况下每个防火分区均须设置不少于两个安全出口,但当建筑规模较小时可根据面积、层数、疏散人数、楼层所处位置等因素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法律规范规定建筑面积小于等于 200m2 且人数不超过 50 人的单层公共建筑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当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 1
4m,且紧靠门口内外各 1
4m 范围以内不应当设置踏步
3 疏散楼梯的数量一二级办公建筑应当满足:层数在三层及三层以下、每层最大建筑面积 500m2、第二层和第三层人数之和不超过 100 人时,可设置一部疏散楼梯
二、要严格把控好安全疏散的距离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指从房间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限制安全疏散距离的目的,在于缩短疏散时间,使人们尽快从火灾现场疏散到安全区域
要保证疏散距离,首先应合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