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加强办公用房管理,明确用房条款。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欢迎阅读参考!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一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根据上级的安排部署,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县质监局成立了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自查情况 办公楼使用上:本单位现有办公楼一栋,系 90 年代末一建公司兴建的,总建筑面积 1200 余平方,于 20XX 年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以 50 万元从县房产局购买,购买后采纳简单装修的方式。办公面积上:我局在职人员 16 人,聘请人员 5 人,借用人员 1 人,共 21 人。对于本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清理了部分不合格的用房,并将相关情况做了明确要求,做到了公平化、透明化行政。目前,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在人均使用面积为平方,符合标准,简单、干净的要求,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使用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户建设标准(1999)》要求,无超标使用行为和现象。 三、下一步法律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法律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二 根据《关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攀委办〔20XX〕59 号)和《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的通知》(攀机管发〔20XX〕277 号)要求,我局对比通知要求逐条进行了核实、清理,现将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掌握标准,及时清理 收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责成办公室相关人员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政策标准,按《通知》要求,及时按清理范围、内容对办公用房逐一进行了清理,确保了清理工作按时完成。 二、清查情况 从清理情况看,我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 (一)我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