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职业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防止员工在作业过程当中免受或少受损害,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结合目前作业特点和实际生产情况,特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职业危害及其它劳动保护的岗位及人员。三.职责与分工1.公司安全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的制定(修订)和标准外的临时性劳保用品的审批。2.招采部门负责汇总需求计划,按要求到有相应资质的厂家或供应商进行比价采购,确保合格。并按时限要求交付需求单位。3.各使用部门负责编制本单位劳保用品的需求计划,并按要求组织发放、监督使用和维护保养,必要时解决现场劳动保护和员工保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4.使用单位或部门必须根据标准进行配置,任何单位不允许随意降低、提高标准。四.内容及要求1.劳动和职业防护用品的分类1.1 操作者在生产过程当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损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用品,称为防护用品。1.2 一般防护品:衣、裤、鞋、帽、布(线)手套、口罩、毛巾、肥皂、雨衣、雨靴。1.3 特别防护品: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防护眼镜、防尘口罩、防毒口罩、耐酸靴、耐酸手套、电焊手套、绝缘靴等。2.发放原则及使用要求2.1 配备、发放原则2.1.1 劳动和职业防护用品在生产过程当中是保护员工安全与健康的措施,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劳动条件、保护部位及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合理选型,配备不同的劳保用品和用具。2.1.2 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劳保用品的型号、功能、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使用之前,要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有效,严格防范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护具,禁止违章使用或擅自代用。2.1.3 依据企业无偿为从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保用品并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依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严格根据《劳动和防护用品标准》执行。特别劳保用品,实行按需配给,集体管理原则。2.1.4 个人劳保用品严格执行领用登记卡片制度,卡片由员工所在库管员保存。员工的劳保用品使用期满后,由员工到仓库签署领料单后方可领取。2.1.5 凡是新入厂员工,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之后,方可进入岗位,进入岗位前领取劳保用品,同时建立登记卡片。2.2 劳动和职业防护用品使用规定2.2.1 凡发给员工个人或集体使用的防护用具均应妥善保管,要有明显的标志和编号,不能涂改或洗掉,防护用品仅限于工作时间内使用,严禁移作它用。2.2.2 凡发给班组公用的防护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