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用品的管理制度1、劳保用品分为一般劳保用品和特种劳保用品。2、依据生产中防止职业性损害的需要,根据不同劳动条件和不同工种,发给员工个人劳保用品。3、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人员,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4、禁止将劳保用品按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5、使用部门制定适用本部门工作特点的个人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细则,由各单位主管负责人审批执行,公司对劳保用品实施统一采购。安全技术部门和工会组织须进行督促检查执行。6、对特种劳保用品,实行《国家特种劳保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必须在具备《特种劳保用品定点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买。7、对特种防护用品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不合格的、失效的一律不准使用。8、部门员工须根据劳保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合理使用劳保用品,避开使用不当:(1)劳动用品使用之前应首先作一次外观检查。检查的目的是认定防护用品对有害因素防护效能的程度,用品外观有无缺陷或损坏,各部件组装是否严密,启动是否灵活。(2)劳动用品的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围以内且达到标准要求,不得超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经国家规定的监测部门认可和检测不达标的产品,不能随便代替,更不能以次充好。(3)了解使用性能和佩戴方法,严格遵守操作章程和正确合理使用防护用品,使之标准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