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一、为仔细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素养,切实有效的遏制矿井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二、安全管理目标:1、在生产矿长领导下,全权负责本区队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区队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负直接责任。2、仔细贯彻“五同时”原则,坚持不安全不生产。3、负责贯彻学习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安全操作章程、安全技术措施等。4、每天深化井下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发生重大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将井下人员撤除,并向矿领导汇报。5、常常组织人员对井下的安全、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影响安全的问题快速进行处理。并全面落实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6、对待事故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找原因,分清责任,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制定措施,跟踪落实。7、掌握本井每天、每班出、缺勤情况及各岗位情况。8、合理布置生产工作,同时布置安全工作。9、按时批阅、审查各种记录及报表。 三、责任书期限: 本责任书于 2025 年 1 月 5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限一年。 四、本责任书一式贰份,一份留底存档,责任人一份。 五、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生产副矿长: 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