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创二甲方案奖惩 济南市第三人民医院“二甲”复审工作奖惩办法 一、为推动和促进我院“二甲”复审工作的质量和进度,并全面提升科室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确保我院“二甲”复审能够顺利通过,特制订本奖惩办法。ﻭ 二、本办法适用于全院在职干部、职工、聘用人员(含临时工)、退休返聘人员、来院进修、实习人员。 三、医院将评审标准层层分解,逐条逐项落实到科室,各科室和个人应仔细对比所分配的任务,逐条加以落实,在医院复审过程中,未达到[c]级要求标准的,每项扣除科室 500 元、直接责任人10 0元(客观因素上报医院后确定无法达到的除外)。对因主观原因导致扣分较多的个人按第五条规定进行处罚。ﻭ 四、在医院“二甲”复审工作中,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责任追究:ﻭ 1、发生负完全或主要责任的一级医疗事故,造成医院评审一票否决的。 2、对医院“二甲”复审工作不重视、思想认识不到位,不能仔细贯彻执行医院“二甲”复审工作方案和部署、落实“二甲”医院评审标准指标的。 3、领导和安排本科室“二甲”复审工作不得力,对“二甲”复审工作任务敷衍塞责,没有根据医院复审办公室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 ﻭ4、在“二甲”复审工作中,拒不执行医院决定或不接受医院“二甲”复审工作任务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推诿需要协助的有关工作的。 ﻭ5、在迎接“二甲”复审工作中不仔细,责任心不强,不按内容和时间要求报送评审资料或报送的资料和数据出现较大错漏的。 6、医院组织复审自查或模拟评审后,不按医院评审要求及规定的时间和进度完成整改任务的。 7、医院评审各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对医院“二甲”复审工作督察不力,指导不力,产生不良后果的。,8、在市局组织的医院评审中,各类考试考核(如提问、技能操作等)出现不及格的、病历评分出现乙级病历的。 9、在市局组织的医院评审中发现因主观原因、人为造成考评扣分影响医院考评达标的。,10、在市局组织的医院评审中有其它违纪违规行为,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 1、其它不按要求完成医院“二甲”复审工作任务的情形。,五、对被认为第四条情形之一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以下处罚措施: 1、诫勉性谈话。 2、通报批判。 ﻭ3、扣发 1-3个月奖金。 4、待岗。待岗3个月至半年,按有关规定享受待岗期间待遇,待岗期满,根据其表现和工作需要,经医院考核后安排适当岗位,待遇按新岗位确定。 5、延期晋升技术职称、降聘技术职称(高职低聘)直至解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