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事故的预防气瓶的使用安全1.使用气瓶的单位应加强对运输、储存和使用气瓶的安全管理。①.有专人负责气瓶安全工作。②.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③.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④.定期对气瓶的运输(含装卸及驾驶)、储存和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2.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应当遵守下列要求:①.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②.必须配戴好瓶帽(有防护帘的除外)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③.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主要是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不得同车(厢)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不得与气瓶一起运输。④.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一方,垛高不得超过车厢高度且不超过五层,立放时,车厢高度应有瓶高的 2/3 以上。⑤.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开曝晒,城市的繁华市区避开白天运输。⑥.严禁烟火。运输可燃气体(如乙炔)气瓶时,运输工具(汽车)应备有灭火器。⑦.运输气瓶的汽车不得在繁华市区,重要机关附近停靠;停靠时,司机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3.储存气瓶时,应当遵守下列要求:①.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法律规范》的有关规定。②.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烟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开太阳直射。③.空瓶实瓶应该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等的气瓶(如氧气和乙炔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灭火器材。④.气瓶放置应整齐,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垛高不宜超过五层。⑤.设置明显的“严禁烟火”标志,乙炔气瓶还应加“乙炔危险标志”。⑥.门、窗向外开4.气瓶使用,应当遵守下述规定:①.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②.气瓶使用之前应进行安全情况和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③.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含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距离)10 米以外。④.气瓶立放时应实行防止倾倒措施。⑤.夏季应防止曝晒。⑥.严禁敲击、碰撞。⑦.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⑧.严禁用温度超过 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⑨.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气体。⑩.液化石油气瓶用户,不得将气瓶内的液化石油气向其他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瓶内的残液。⑾.采纳低压罐式乙炔发生器取代浮桶式乙炔发生器,但应优先选用瓶装乙炔气。⑿.乙炔气瓶严禁卧放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