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作业安全操作章程⒈ 压力容器操作工必须持上岗“操作证”方可独立工作
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及容器的工艺流程、工艺参数、操作程序、可能发生的事故和需实行的防范措施、处理方法
⒉ 设备启动前应巡视、检查设备情况有否异常;安全附件、装置是否符合要求,管道接头、阀门有否泄漏等
当确认符合安全条件时,方可启动设备,使容器投入运转
⒊ 容器及设备的开、停车必须要严格执行技术操作章程,应分段分级缓慢升、降压力,不得急剧升温或降温
工作中应当严格控制工艺条件,观察监测仪表或装置、附件,严禁容器超温、超压运转
对液化气体容器,每次空罐充装时,必须严格控制充装速度和充装量,防止满液或超装而发生事故
对于易燃易爆、有毒害的介质,应防止泄漏、错装,保持场所通风良好及防火措施有效
液化石油气储罐压力达到 1
2MPa,工作温度达到 40℃时,应实行措施进行降压或喷淋降温
⒋ 工作中,应定时、定点、定线、定项进行巡检
对安全阀、压力表、测温仪表、紧急切断装置及其它安全装置应当保持齐全、灵敏、可靠,每班应按有关规定检查,并做到定期校验
有关巡视、检查、调试的情况应当仔细载入值班设备运转记录
⒌ 发生下述情况之一时,操作人员有权实行紧急措施停止压力容器运转,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 ⑴ 容器工作压力、工作温度或壁温超过允许值,实行各种措施仍不能使之正常时;⑵ 容器主要承压元件发生裂纹、鼓包、变形、泄漏,不能延长至下一个检验周期处理时;⑶ 安全附件或主要附件失效,接管端断裂,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转时;⑷ 发生火灾或其它意外事故已直接威胁容器正常运转时
⒍ 压力容器紧急停用后,再次开车,须经主管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在原因未查清、措施不利的情况下盲目开车
⒎ 压力容器运转或进行耐压试验时,严禁对承压元件进行维修或紧固、拆卸、焊接等工作
对于操作章程许可的热紧固、运转调试应当严格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