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副局长述职述廉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现在,我向大家汇报 XX 年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一、分管工作开展情况 XX 年年,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潘京宜局长的具体指挥下,在其它班子成员的热情帮助下,我所分管的市场、广告、商标、合同、经检、消保、12315、消协等工作都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成绩
首 先 , 在 食 品 安 全 方 面 , 我 们 全 面 落 实 省 局 推 出 的“12345”工作机制,4 个基层工商所全部配备了食品质量检测仪和专业技术人员,每个工商所都和食品经营户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了食品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督促其全面履行进货查验、购销台帐、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市和承诺等自律制度,增强了食品经营户守法经营,争当食品安全示范店的自觉性
在食品安全治理中,全局共查处案件 19 起,检查食品经营 421 户,查处无照屠宰加工点 10 余户,有效地净化了全县食品市场,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进一步加大了对商业贿赂、传销、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建立和完善了治理商业贿赂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工程建设、银行、中介等领域出击,依法查处了夏县新华书店为销售高、中、小学教辅用书,向夏县教育局提供价值 14
8万元桑塔纳轿车一辆供其使用的商业贿赂案件
在这个案件中,夏县新华书店和夏县教育局协定,由教育局安排在征定高、中、小学教材时,搭配销售三级学生教辅用书,XX 年 5 月至 XX 年 4月,先后销售前庄小学等 10 所学校教辅用书 116749
91 元,销售成本 99237
42 元,上缴税额 13431
41 元从中牟利 4081
我局对夏县新华书店采纳向夏县教育局提供车辆使用权销售教辅用书的商业贿赂行为,作出了罚款 5000 元,没收违法所得 4081
08 元的处罚
查处广告案件 20 起,罚款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