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事故、消防演习管理标准1 总责1.1 反事故演习制度是提高运转人员对事故的分析推断处理能力,预防事故的发生,正确的处理事故,保障机组安全稳定运转的重要手段。1.2 消防演习是提高全员的消防能力了解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2 细则:2.1 反事故演习计划由生产部或发电部提出,并由生产部进行技术保证。并报安监科备案。消防演习计划由安监科或部门提出,各车间专业组织人员参加。2.2 成立反事故演习领导小组,由生产厂长或技术科主任担任组长。2.3 由生产副厂长负责主持组织生产技术、物资、人员、消防、医院等部门进行审核,落实项目和资金。2.4 各车间反事故演习应在车间主任、专工的统一指挥下进行。车间应拿出预案,演习时安监人员应全过程跟踪。2.5 批准的反事故演习计划所需经费,应当由技术改造、大小修成本费中列支,并从资金、器材、物资、人力等方面,予以优先保证2.6 反事故演习计划的内容应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在本单位可能发生的事故,以及有可能威胁机组安全为主,结合上级领导颁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及有关事故通报。2.7 针对演习中有可能发生的事故、障碍、异常及不安全现象,由生产部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2.8 演习进行时,生产部门和各部门技术人员必须参加。2.9 演习过程当中,生产数门和各部门技术人员对演戏的进行和效果进行监督,发现不利于演习的因素,及时向事故演习小组汇报2.10 反事故演习由于未能按期完成或质量不良的,酌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2.11 反事故演习的效果由生产部进行分析整理,相有关领导汇报并备案。2.12 消防演习要求各车间、班组防火第一责任人、义务消防员必须参加,请消防器材专业销售员现场指导,使全体队员能熟练掌握各种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演习前管理办组织 1 次消防设施设备检查,确保大厦现有消防设备正常使用。1、报警程序(保安组负责)(1)发生火警,首先把火警地点报告消防监控中心,消防中心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巡楼保安或有关人员到现场确认,同时将监控镜头定在火警楼层进行监控。(2)一经确认火警属实,立即通知保安组组长或消防中心负责人,根据计划快速召集各部门义务消防员尽快赶到火灾现场。(3)总负责人指挥到场人员进行灭火和救人工作。(4)依据总负责人的命令,消防中心用紧急广播通知需要疏散的业户或按警铃报警。疏散抢救(管理办负责)(1)负责引导人员向安全区疏散,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