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企业集控运转岗位巡检制度一、总则1
1 巡检制度是保证设备经济运转,及时发现问题的有效措施,各级运转人员应当认真严格执行
2 各专业各岗位的运转人员,应按所管辖的设备范围和所在的运转值的具体工作安排,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进行巡检
3 巡检工作必须由能够独立担任工作的运转人员进行
4 巡检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安规》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5 进行巡检的运转人员必须带好所用的工具
如:手电筒、听音棒等,带好安全帽
检查前应按专业查阅相应的主、副值班员记录本以及缺陷记录本,以便对刚操作过的、变更过的、或存在缺陷的设备进行重点检查
巡检时,应当依据设备特点,认真看、听、摸 、嗅 ,并携带必要的工具
除定期巡检外,还应针对设备特点,对运转方式的变化,对存在缺陷的设备增加检查
6 对巡检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当立即进行分析及时消除或实行相应措施,防止扩大,并汇报主值、值长(单元长),做好记录工作
7 巡检的次数规定:1
1 各主、副值、巡操要按各自管辖设备分工进行交、接班巡检 1 次
2 值长在值班过程当中,每班巡检至少 1 次;设备存在缺陷时,可增加巡检次数
3 值班中巡检每小时一次;设备配电室每班巡检两次
每个值每轮班第一个中班检查外围电气系统一次
4 对异常运转及存在缺陷还没有处理的设备或刚投入运转的设备应增加巡检次数
5 设备启动和停运时,巡操必须在设备安装地点监视设备启停情况
6 依据生产实际情况,各专业可以对巡检次数、路线进行更改,各值必须要严格执行
8 巡检的重点:1
1 过负荷、温度高及长期满负荷运转设备
2 异常运转及存在缺陷还没有处理的设备
3 刚投入运转的设备
4 新投入运转的设备
9 巡检的主要项目:1
1 设备运转的方式及所处的运转状态(运转、备用、检测、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