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专用条款工程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以下是工程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一、合同的构成1
本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1)工程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3)本合同书面条款;(4)承包商等提交的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本合同中的所有文件是互相补充、互相依存的
假如本合同中文件之间存在不一致、抵触或不完整的情况,以工程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为准
二、工程的范围和内容1
工程的名称、范围、数量、材料、技术规格、质量标准、进度安排等均根据工程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的规定执行
假如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招标文件或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存在错误或矛盾,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请求,经招标人同意后才能作出调整
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
合同价款包括承包商报价、价格调整、税金等
在承包商向招标人提交竞标文件时,需提出每项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在合同中详细说明工程的支付方式和发票形式
合同价款不得包括机械、设备和材料的折旧费和维修费,同时也不包括工程管理和施工人员的住宿、餐饮、交通等相关费用
付款方式及时间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约定,并需提供相应的发票,以便实现财务核算
四、保证金1
承包商在递交竞标文件时,应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保证金应根据工程招标文件中的规定缴纳,并应收到招标人的确认
招标人有权将承包商的保证金用于以下情形:(1)作为后期施工的质量保证金;(2)作为违约金;(3)作为工程拖延的赔偿
五、履约保证金1
承包商在合同签订后,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合同约定,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承包商应将履约保证金存入指定的银行帐户,并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撤回或转让
假如承包商未能根据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工期等条款履行合同,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或赔偿金,同时也有权解除合同
六、工程保险1
承包商必须为工程承担必要的保险,并在签订合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