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以下简称“仪表设备”)管理工作,提高仪表设备管理水平,保障仪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仪表设备是指在销售、生产、运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自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分析仪器仪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及其辅助单元等。第四条仪表设备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管理,使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第五条仪表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归口管理。各使用单位在设备管理部门应设相应岗位和专职技术人员。第六条公司设备管理部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要求。(二)组织制定和修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三)检查各使用单位执行仪表设备管理制度的情况,指导和协调各使用单位的仪表设备管理工作。(四)参与新建装置、重大更新和技措等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管理工作。(五)负责审查使用单位上报的仪表设备零购、更新、报废及检修计划。(六)负责审核各使用单位仪表设备的检修项目及方案,参与重要仪表项目验收工作。(七)负责组织仪表设备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的交流及先进管理经验的交流及推广应用。(八)组织公司重大仪表设备事故调查与分析。第七条使用单位管理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以及天津公司的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和规定。(二)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单位仪表设备管理细则。(三)检查本单位执行仪表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的情况。(四)参与或组织新建装置、更新或技措等所有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管理工作。(五)负责编制本单位上报的仪表设备零购、更新、报废及检修计划。(六)组织审查本单位仪表设备及其系统的技改技措项目计划。(七)负责本单位仪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按时汇总、上报自动化仪表技术状况表。(八)负责编制本单位仪表设备的检修项目及方案,组织仪表项目验收工作。(九)负责组织仪表设备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