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房屋买卖合同商铺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出售方)乙方:(购买方)根据《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标的物及交付1.甲方拥有的房产位于(详细地址),面积为(面积),用途为商铺。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物的房屋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3.甲方应清楚、完好保持房产的现状,交付标的物时不得将其损坏或设限制性条件。4.标的物的交付时间为(日期),乙方应在该日前支付所剩余的房款。二、房款支付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5 天内向甲方支付房款的 20%(即人民币)作为定金,并领取相应的收据。2.房款的支付方式为(现金/转账)。3.房款中如有转账费用,由乙方承担。4.标的物交付之日,乙方应支付房款的余款(即人民币),并与甲方签署交付确认单。三、权利及义务1.甲方作为房产的所有人,保证标的物的合法性及权属清楚。2.甲方将保证标的物的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自签署本合同之日起移交予乙方,乙方有权对标的物进行自主管理和使用。3.标的物的维修、保养及其买卖手续所需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标的物的税费缴纳证明、物业管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保证标的物已经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5.如标的物交付之前,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标的物毁损、丧失、损坏,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及时补偿乙方。四、违约责任1.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假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房款,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乙方支付的定金作为违约金。3.假如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导致财物受到损失的,应向乙方进行赔偿。五、争议解决方式1.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涉及的任何争议。2.假如经过友好协商无法解决,可以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或者诉讼解决。六、协议有效期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有效期为(月/年),自签署之日起计算,到期后如需延期,双方应当另行协商并在书面上进行说明。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出售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乙方:(购买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