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安装合同 ——甲方: 地 址: 邮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手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履行。第一条 工程项目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预埋螺栓焊接、主次构件安装、墙面屋面围护安装、通风器安装等钢结构工程四、安装工程范围及工程造价: 序号工程内容吨位(面积)单价(元∕T、元∕㎡)小计(元)备注1综合单价4920 平方16.581180按蓝图和细化工程量清单要求: 234合计 (¥81180 元)本合同总价备注1、工程协作范围为本工程蓝图和细化工程量清单中的钢结构产品,施工过程中不能以某项内容不含在合同内为由拒绝该分项的施工,在合同外增加的项目在决算中按合同单价给予追加。2、乙方负责人签字: 3、工程部项目管理负责人签字: 第二条、工程期限一、协作工程期限从进场日起至验收合格日止,共 50 天(日历天)内完成;开工日期:2011 年 1 月 15 日,竣工日期:2011 年 3 月 5 日。若乙方人员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段派员进场安装,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在乙方安装款中扣除。二、施工期间如遇到非乙方原因而影响正常施工的,乙方应当在情况发生后的 2 天内向甲方的代表以书面的方式提出报告,甲方的代表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报告之日起的第二天计,五天内应予以书面的答复。如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的,乙方不得以此要求甲方延长工程期限,并承担赔偿由此引起的误工损失。三、乙方应严格地按照施工计划所规定的进度进行施工,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实际施工进度迟于计划进度 3 天时,甲方有权随时中止或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第三条、安装工程人工投入 一、乙方投入工种及人数:管理人员 1 人,安全员、电焊工 4 人,电工 1 人,起重工 2 人,安装工 10 人,力工 5 人;共计 23 人,进场做准备工作时需达到 7 人,围护安装时人员达到 30 人。 第四条、材料的供应与管理1、材料供应由甲方负责,如乙方现场确有必要代购加工零配件、紧固连接件,数量及甲方代表确认后可购买,发票经甲方公司相关领导签字后支付给乙方;2、甲方的产品和安装材料运抵现场后,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规定进行卸货、检查、保管和保护,并在送货单上确认签字。在进行安装使用前,必须对甲方的产品进行缺陷消除,所有的产品符合合格的标准后才能用于工程。3、因乙方的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