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违反法律的权利——苏格拉底与梭罗的一个共同点 一、周遭的细微故事及笑话 H 君新近官至处长
上任伊始,便重申规章制度,旨在加强规范管理
其中特别强调了开会的组织纪律
无奈第二天政治学习,所来人数寥寥
H 君十分不悦,显然有被冒犯的感觉
“这些人的素质也太差了
” 作为朋友,H 君对我抱怨道
“今天不是英格兰对巴西的小决赛吗
“但也不至于如此吧
”“你看,你已经规定了责任,如果一个人愿意承担责任,他不是有权利去看球赛吗
” 这件事让我想到“违反法律的权利”
我们大多数的官员与 H 君一样,一旦感到自己的权威被冒犯,便生道德上的义愤感
我们的法律也是如此,一旦其权威被冒犯,道德上的义愤感亦油然而生:民众的道德素质太低了
的确,中国老百姓的素质低不就是因为他们法律意识差、不守规则吗
——法律通过我们的官员和我们大多数知识分子如是说
但另一方面,在民众眼里,官员的道德素质从来就没有高过,知识分子也好不到那儿去
因此,如果法律已经规定了违反法律的责任,还要对违反者施加道德上的责任,那么法律就将自己的权威拱手让给权力了,因为道德的最终掌握者是那些拥有实际权力和话语权力的人
君不见,民众对道德话语的掌握仅是停留在私下里给领导人编几个笑话的份上
(读者若有兴趣,可以对自己私下听到的笑话作一个统计,看看政治笑话和有关领导人的笑话所占的比例
我对此是感到吃惊的
) ——这就是我想要说的“违反法律的权利”
二、“civil disobedience”与“违反法律的权利” 但这么个命题让我迟迟不敢动笔
倒不是害怕背上与主流话语——倡导守法——相背的不是,而是它让我想到了梭罗的“Civil Disobedience”
“违反法律的权利”与“civil disobedience”在字面上是相近的,两者的内涵又有何不同
至少,到现在为止,可以肯定,“c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