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合同法(分则)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 3 年的考试中,本章平均分值为 4 分,2001 年、2002 年综合题的部分考点出自本章
《合同法》的综合题是每年考试的重点,考生应注意三个结合: (1)《合同法》、《票据法》的结合(2002 年综合题第 3 题); (2)《合同法》总则、分则的结合(2002 年综合题第 2 题、2001 年综合题第 2 题); (3)《合同法》、代理、诉讼时效的结合(2001 年综合题第 2 题)
考生在复习本章时,仍应注意综合题中总则、分则的结合
本章考点比较分散、复习难度很大
2003 年教材的主要变化:简化了对第八节“建筑工程合同”的论述,最后 1 个自然段是新增内容,考生应重点关注“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
最近 3 年题型题量分析 题 型2000 年2001 年2002 年单项选择题1 题 1 分 多项选择题1 题 1 分 1 题 1 分案例分析题 0
25 题 3 分0
5 题 6 分合 计2 分3 分7 分 本章考点精讲 本章的重要考点包括: (1)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承担; (2)赠与合同的撤销; (3)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4)“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5)融资租赁合同; (6)建筑工程承包人的优先权; (7)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
一、买卖合同(P258-262) 1、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如订立所有权保留条款)除外
【例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时间为( )
A.合同成立时 B.合同生效时 C.标的物交付时 D.买方付清标的物价款时 【答案】C 2、标的物的风险承担(重点) 一般情况下,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