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某公司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分公司、子公司的管理,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公司指某某公司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指股份公司设立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分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第四条分公司、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第五条公司委派到分公司、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负责。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分公司、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第二章规范运作第一条分公司、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2第二条子公司应按照其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或监事会。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须有到会股东、董事或授权代表签字。第三条子公司应当对资产重组、收购兼并、投融资、资产处置、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并须经公司董事会备案。第四条子公司应当按照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办公室的要求,及时、完整、准确地向公司董事会提供有关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经营前景等信息。第五条子公司在作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后,应当在个工作日内将其相关会议决议、相关支持文件抄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存档。第六条分公司总经理为分公司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第七条分公司、子公司应依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建立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子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营业执照、印章、政府部门批文、重大合同等重要文本,必须妥善保管。第三章人事管理第一条公司按章程或协议向分公司、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分公司、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财务负责人、部门经理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委派3程序:、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推荐提名人选;、报董事长最终审批;、公司推荐人选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