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贮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公司产品贮存管理,确保产品贮存产品质量,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贮存产品管理
第二章相关部门责任第三条品管部开展产品贮存的行业管理工作
第四条品管科负责冷库贮存产品质量检查和质量考核,包括不限于:冷库卫生、温度、产品堆码、产品先进先出、产品生产日期、产品标识等
第五条仓储科负责产品贮存管理,包括库温、卫生、产品贮存、搬运、码放、标识及库容整理等
第六条工程科负责冷库温度的控制、检查和冷库制冷设施的管理
第三章冷库基本管理要求第七条本制度中所指冷库包括:预冷成品库、急冻库、冻品贮存库
第八条急冻库温度应 W-28°C;冷藏库应控制在 W-18°C;预冷库应控制在 0—4°C,湿度控制在 75%-84%
第九条仓储科和工程科应相互配合,对急冻库、冷藏库每月除霜、除冰不少于一次,机房工作人员应做好相应的操作记录
工程科应根据预冷库实际温度,每天冲霜不少于一次,机房工作人员应做好相应的操作记录
第十条工程科应每 2 小时对各冷库现场巡查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品管科应不定时核查库温,发现异常情况须及时处理并上报
第十一条仓储科必须将非食用品和食用品分库(区)存放并做好标识;副产品和分割产品应分库(区)存放
第十二条库管必须做好进出库产品货龄管理,建立产品生产日期与数量档案,确保库存产品生产日期、数量准确
第十三条仓储科应保持库卫生清洁,确保预冷库无积水;并做好冷库防尘、防火、防潮(防霉或防腐)、防鼠、防虫等五防工作
第十四条所有进出库人员应随手关门,不得随意打开库门
第四章冷鲜产品出入预冷成品库管理要求第十五条预冷分割产品和副产品等出入库时中心温度必须达到 0—4°C(红白条类产品应控制在 0—7°C),产品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入库
第十六条入库产品应离地离墙,预冷成品库的垫板应使用塑料垫板,不应使用木制或竹制垫板
第十七条不同产品之间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