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项医疗核心制度18 项医疗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 1
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 (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 1
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 2 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 1 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 2 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 3 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 24 小时内查房
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法律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法律规范流程
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 (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法律规范会诊行为的制度称为会诊制度
(二)基本要求 1
按会诊范围,会诊分为机构内会诊和机构外会诊
机构内多学科会诊应当由医疗管理部门组织
按病情紧急程度,会诊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
机构内急会诊应当在会诊请求发出后 10 分钟内到位,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