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大局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到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公正司法,为全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进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及区人大常委会 20xx 年度工作要点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这次对区内部分执法和司法单位进行工作评议,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及 三个”代表 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区委的领导下,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仔细行使《宪法》、《地方组织法》、《湖北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条例》给予的职权,推动区内司法和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仔细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部门转变作风,端正行风,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大局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营造良好经济进展环境,推动全区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进展
二、评议对象根据《监督条例》的规定和要求,这次评议的对象为 6 个执法单位,均在本级人民政府所属执法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内垂直管理执法单位中产生
根据主任会议讨论的意见,评议对象由区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
四、评议内容主要评议执法部门近三年来的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履行职责,围绕区委中心开展工作,完成任务,为经济建设、改革开放服务,为全区人民服务,为基层服务情况;、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情况;、廉政勤政、廉洁自律、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本系统执法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端正行风情况;、本系统在依法行政或公正司法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打算
2、各参评人员可以集体调查走访,也可以凭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的证明个别走访
4、各镇人大主席团、各战线代表小组可以组织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利用视察、检查、走访等多种形式,调查被评议单位及其下属单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