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好征收,确保发放,继续做好清欠和清偿工作。二、建设网站、细化需求,不断推动系统工程建设。三、开展自查,加强核查,确保基金安全与完整。“”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收支 两条线 规定,仔细落实省劳动保障厅闽劳社[xx]443 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财务自查,强化基金核查,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基金安全。一是根据省市主管部门的布置,开展 xx 年养老保险基金财务自查工作。二是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完成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基金核查工作。继续实行结合延伸审计、财政等多种方式开展养老保险核查工作,重点核查缴费基数、非在编人员参保和专项做好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市本级对 3 个参保单位发出改按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执行的核查通知后,促进了参保单位的参保意识,其中一个“”单位补缴了欠缴多年的 双费 。四、加大宣传,完善制度,促进业务经办操作法律规范。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管理科学化、法律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培训,完善制度,促进业务经办操作法律规范。一是举办参保单位申报员培训,组织申报员学习了解我市养老保险业务规程,从业务申报环节上做到法律规范操作,从而较好促进业务经办操作法律规范。二是制定欠费业务台账,加强欠费管理。为清欠和业务统计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三是加强特别工种退休资格审核工作。制定特别工种提前退休审核程序规定,统一法律规范特别工种提前退休的审核程序。四是组织学习和转发《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通过组织学习,查找不足,促进我市内部控制逐步统一、法律规范到省统一规定上来。五、以人为本,比照调整,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在 xx 年公务员工资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时,原参照工改的企业不再列入新的工改范围,这给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提出新的问题。参照省厅的规定,坚持以人为本,比照调整,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为做好比照调整缴费基数和养老金工作,一是积极协调请示,出台政策。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主动协调人事、财政、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汇报请示。为此,我市出台了《关于原参照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企业比照调整缴费基数和养老金问题的通知》(明劳社[xx 年]17 号)、《关于做好比照调整缴费基数工作有关程序的通知》(明劳社办[xx 年]10 号)、《关于做好比照调整缴费基数单位和档案寄存人员的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