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春季学校复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2024 春季学校复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在学校的扩散和蔓延,指导学校科学有序地开展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防控目标、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 (一)防控目标 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确保所有进入学校人员均经过体温监测,所有具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均得到及早发现,所有病例密切接触者均得到有效的隔离和医学观察,所有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及时送医
(二)工作原则 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系统联动,群防群控
(三)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全市各高等院校、中(职)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为"学校"),校外培训机构、3 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参照执行
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本导则将及时进行更新
二、防控要点和措施 (一)开学前工作 1
合理确定开学时间 (1)省教育厅明确,全省大中小幼儿园 x 月 xx 日后继续延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提前一周向社会公布
学生在开学前不得提前返校,如有特别原因需提前返校的,须报学校批准
(2)学校应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两案八制" ,针对开学准备工作进行专项评估和隐患排查,讨论制定返学后"一校一策"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逐级下沉到"一院一策""一班一策",并组织对卫生保健人员、班主任(辅导员)、保洁、门卫和食堂负责人等关键岗位的培训
建立疫情防控工作体系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制,加强对辖区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督促指导
(2)学校应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
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院(系、部)、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