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养》(中学)一、考试目标主要考查申请老师资格人员的下列知识、能力和素养:1.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2.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3.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4.具有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二、考试内容模块与要求(一)职业理念⒈ 教育观理解国家实施素养教育的基本要求。掌握在学校教育中开展素养教育的途径和方法。依据国家实施素养教育的基本要求,分析和评判教育现象。2.学生观理解“人的全面进展”的思想。理解“以人为本”的涵义,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做到以学生的全面进展为本。运用“以人为本”的学生观,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不因性别、民族、地域、经济状况、家庭背景和身心缺陷等卑视学生。设计或选择丰富多样、适当的教育教学活动方式,因材施教,以促进学生的个性进展。⒊ 老师观了解老师专业进展的要求。具备终身学习的意识。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运用多种方式和手段促进自身的专业进展。理解老师职业的责任与价值,具有从事教育工作的热情与决心。(二)教育法律法规1.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了解国家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损害事故处理办法》等。2.老师权利和义务理解老师的权利和义务,熟悉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所法律规范的老师教育行为,依法从教。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老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3.学生权利保护了解有关学生权利保护的教育法规,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学生权利保护等实际问题。(三)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1.老师职业道德了解《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2024 年修订),掌握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的主要内容,尊重法律及社会接受的行为准则。理解《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条例》文件精神。分析评价教育教学实践中老师的道德法律规范问题。2.老师职业行为了解老师职业行为法律规范的要求。理解老师职业行为法律规范的主要内容,在教育活动中运用行为法律规范恰当地处理与学生、学生家长、同事以及教育管理者的关系。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依据老师职业行为法律规范,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四)文化素养了解中外历史上的重大事件。了解中外科技进展史上的代表人物及其主要成就。了解一定的科学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