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知识与能力》(中学)一、考试目标1.理解并掌握教育教学和心理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能运用这些知识和理论分析、解决中学教育教学和中学生身心进展的实际问题。2.理解中学生思想品德进展的规律,掌握德育原则和德育方法,具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品德教育活动的能力。3.掌握中学生学习心理进展的特点和规律,能指导学生进行有效的学习。4.理解中学生生理、心理的特性和差异性,掌握心理辅导的基本方法。5.掌握班级日常管理的一般方法,了解学习环境、课外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知识,具有设计一般课外活动的能力。 6.掌握老师心理,促进老师成长。二、考试内容模块与要求(一)教育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1.了解国内外著名教育家的代表著作及主要教育思想。2.掌握教育的涵义及构成要素;了解教育的起源、基本形态及其历史进展脉络;理解教育的基本功能,理解教育与社会进展的基本关系,包括教育与人口、教育与社会生产力、教育与社会政治经济制度、教育与精神文化等的相互关系;理解教育与人的进展的基本关系,包括教育与人的进展,教育与人的个性形成,以及影响人进展的主要因素--遗传、环境、教育、人的主观能动性等及它们在人的进展中的各自作用;了解青春期生理的变化,包括中学生的身体外形、体内机能、脑的发育、性的发育和成熟。3.理解义务教育的特点;了解发达国家学制改革进展的主要趋势;了解我国现代学制的沿革,熟悉我国当前的学制。4.掌握有关教育目的的理论;了解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教育方针,熟悉国家当前的教育方针、教育目的及实现教育目的的要求;了解全面进展教育的组成部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及其相互关系。5. 了解教育讨论的基本方法,包括观察法、调查法、历史法、实验法和行动讨论法等。(二)中学课程1.了解不同课程流派的基本观点,包括学科中心课程论、活动中心课程论、社会中心课程论等;理解课程开发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儿童、社会以及学科特征等。2.掌握基本的课程类型及其特征,其中包括分科课程、综合课程、活动课程;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显性课程、隐性课程等。3.了解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评价等涵义和相关理论。4.了解我国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理念、改革目标及其基本的实施状况。(三)中学教学1.理解教学的意义,了解有关教学过程的各种本质观。2.熟悉和运用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包括教学过程中学生认识的特别性规律(直接经验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