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产品营销人员考核大纲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电子产品营销员。1.2 职业定义: 从事电子产品营销活动或相关工作的人员。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电子产品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电子产品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电子产品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1.5 职业能力特征 非常重要重 要一 般学习能力 * 表达能力* 计算能力 * 空间感 *形体知觉 *色 觉* 手指灵活性 * 手臂灵活性 *动作协调性 * 1.6 基本文化程度要求: 具有高中毕业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1.7.1.1 电子产品营销员:不少于 150-180 标准学时数; 1.7.1.2 中级电子产品营销员:不少于 180-200 标准学时数;1.7.1.3 高级电子产品营销员:不少于 180-200 标准学时数。1.7.2 培训教师: 培训电子产品营销人员的教师应熟练掌握市场营销知识,无线电技术知识;从事经济管理、无线电技术或相关专业教学工作,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1.7.3 培训场地设备:1.7.3.1 标准教室:用于理论知识培训;1.7.3.2 具有电子产品等教学设备的实验室:用于技能培训。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电子产品营销的人员。1.8.2 申报条件:1.8.2.1 电子产品营销员 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本职业营销员职业资格鉴定。1.8.2.1.1 在本职业见习期满一年,考核合格;1.8.2.1.2 经本职业营销员职业资格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1.8.2.2 中级电子产品营销员 具体下述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本职业中级营销员职业资格鉴定。1.8.2.2.1 取得本职业初级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满两年,经本职业中级营销员职业资格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1.8.2.2.2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电子产品营销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营销专业毕业生。 1.8.2.3 高级电子产品营销员 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本职业高级营销员职业资格鉴定。1.8.2.3.1 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满三年,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员职业资格培训取得结业证书;1.8.2.3.2 大学营销专业专科毕业;1.8.2.3.3 大学相关专业本专科毕业,并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员职业资格培训取得结业证书;1.8.2.3.4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营销技能为培训目标的高等以上职业学校营销专业毕业生。1.8.3 考评员配备: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