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相关重点企事业单位:冬春季节是生产、销售、消费旺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幅增加,人流、物流加快,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
为确保全市消防安全,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现将做好全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严密防范(一)加大对重点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单位、旅游景区和节假日等容易发生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场所、区域和时段作为防控的重中之重,加强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疏散、消防通道、消防设施设备、火灾扑救面等,切实解决影响消防“”安全、导致火灾发生的突出问题
消防部门要指导派出所搞好辖区内 九小场所 (中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场、小旅馆、小网吧、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整治
加强城市社区、农村乡镇等基层消防安全管理,落实群防群治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加大消防行政处罚力度
消防部门要对节日期间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要提前介入,加强管理,督促业主或举办方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对具有现实火灾危险性、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火灾隐患要依法作出决定,责令整改,对整改不落实的要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拒不履行消防法律责任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要实行有力措施强制执行
(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各单位和经营场所业主要严格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切实担负起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自觉查找和整改火灾隐患,夯实消防工作的社会基础
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在对单位和场所挂牌公示的同时,媒体要予以曝光,以此督促整改
二、强化宣传,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对于提高人民群众的自防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