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合同法(20 分;27 分;20 分)一、合同法原则及合同分类(3分;4 分;1 分)(一)熟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及调整范围1、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
3)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2、合同法的调整范围(1)广义合同与狭义合同狭义的合同是指债权合同;广义的合同除了民法中债权合同之外,还包括物权合同、身份合同,以及行政法中的行政合同和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 等
合同法的调整范围是狭义的合同
(2)不受合同法调整的主要关系类型1)有关身份关系的合同如婚姻合同(婚约)适用《婚姻法》、收养合同适用《收养法》等专门法
2)有关政府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行政合同例如政府特许经营合同、公务委托合同(如税款代扣合同即是)、公益捐赠合同、行政奖励合同、行政征用补偿合同等
3)劳动合同4)政府间协议例 1:下列属于我国《合同法》调整的法律关系是()(09 真)A、收养合同B、劳动合同C、税款代扣合同D、赠予合同【参考答案】D例 2:下列各项合同中,属于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是()
(10 真)A、抵押合同B、供用电合同C、婚姻合同D、行政合同E、劳动合同【参考答案】AB例:下列合同中,由《合同法》调整的是()合同
(11 真)A、婚姻B、收养C、买卖D、行政【参考答案】C(三)了解合同的分类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也称典型合同,是法律对某类合同赋予专门名称,并设定专门规范的合同,如《合同法》分则所规定的十五类合同
无名合同,也称非典型合同,是法律上未规定专门名称和专门规则的合同
无名合同,是合同实践的常态
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依合同当事人之间是否互负义务,合同可以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互相承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