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山语湖项目二期道路及市政工程施工合同项目名称: 中信 · 山语湖二期道路及市政工程 甲 方: 中信保利达地产 ( 佛山 ) 有限公司 乙 方: 广东长泰建设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010 年 月 日 二期道路及市政工程施工合同发包单位(甲方):中信保利达地产(佛山)有限公司承包单位(乙方):广东长泰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甲方将中信•山语湖项目二期道路及市政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项目(一) 工程名称:中信•山语湖项目二期道路及市政工程 (二) 工程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美景大道(三) 工程内容:二期道路及市政工程(含部分小区主干道和 A3、A4-1、A4-2、A4-3、A5、A6 区组团内道路及市政工程),甲方委托的其他零星工程。 (四)承包范围:路面工程、人行道工程、支挡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详见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具体施工内容及始点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五)承包方式: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的方式,工程不得分包。第二条 工程造价本工程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大写:伍仟万元整),竣工后按实结算。第三条 工 期(一)开工日期:由甲方根据中信•山语湖项目的施工进度情况,开工前 7 天,在具备施工条件下向乙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二)竣工日期:以甲乙双方商定的工期为准。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满足甲方提出的分阶段时间控制节点的要求。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一) 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国家现行市政工程施工规范、验收规范进行施工,要求质量达到合格以上标准。(二) 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为二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计。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一)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由乙方按甲方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并经发包人认可,发包人有权在施工过程中指定材料、设备。(二)用于本工程之任何材料和设备的品质,在使用前必须得到甲方认可。在定购大宗材料和设备前,甲方可要求乙方要免费提供样品作认可之用。(三)乙方在进行材料、设备采购前,应提供拟采购材料、设备的清单和相关的技术资料、采购计划、样品报监理单位和甲方批准。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