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人事代理委托合同书根据中组部、人事部人发[1996]118 号、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发[1999]99 号和沭阳县人民政府沭政发[2000]62 号文件有关精神,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一、甲、乙双方基本情况甲方法定代表谢 观 松电 话83592593地 址沭阳县台州南路广文大厦 2 楼邮 编223600乙 方 单 位 填 写 部 分(单位集体办理填写)单位名称法人代表代理人数 人(名单附后) 电 话个 人 填 写 部 分(个人单独办理填写)姓 名出生年月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家庭住址二、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乙方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提供下列人事代理服务:编号代 理 项 目编号代 理 项 目1人事关系、人事档案7毕业生户籍及党组织关系2人 事 人 才 政 策 咨 询8人才招聘、引进、培训3企事业单位就业合同鉴证9人 才 流 、 调 动 手 续4职称申报10人 才 素 质 测 评5大中专毕业生职称初聘11档 案 工 资 核 定6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12政 审 等 证 明2、甲方应做好人事代理的服务工作,在合同有效期内尽可能为乙方提供方便。3、甲方依法按照国家、省、市及县有关规定提供服务,不负责规定以外的事务。三、乙方责任1、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相关的资料。单位及个人情况如有变动,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2、根据委托代理协议内容,及时缴纳代理费用。四、合同起止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五、合同中若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履行签约手续,签订补充条款。六、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 方: 乙 方: (盖章或签字)甲方经办人: 乙方经办人签字: 附:人事代理人员名单 (20 行/页) 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原工作单位合同起止时间备 注 沭阳县人事局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