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当地专业结防机构交付的对结核病人的督导化疗(看药下肚)工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农村基层组织和城区居委会(街道)有义务协助开展结核病防治的健康教育工作
并仔细填写好病人的服药记录,以便备查
一、依照全省结核病防治十年规划实施计划的要求
市的结核病人统一归口 县、 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防疫站)进行诊断、治疗和管理
“” 二、 湖区、 开发区的结核病人 查、治、管 工作划归 区管理
确保对辖区内每一例结核 病人实施全程督导化疗和全程管理
区管理两区结核病人所需结防项目配套经费由两区 财政划转给 区结核病防治机构统一使用和管理
患结核病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市直行政机关和中央、盛市属企事业单位参加了医疗安 全的职工
由市劳动保证部门负责与 区、 县和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并划转有关费用
”铁路系统和 职工(军人)及家属的结核病患者的查、治、管 工作可依照本系统的要求, 考虑到 公司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能力和管理水平以及铁路、部队的特别性
由所属医疗 ” 卫生单位进行自身管理; 公司结核病人的查、治、管 工作由 公司医疗机构和防疫站负 责
公司医疗机构、 卫生院、 医院只能诊治本系统职工(军人)及家属的结核病患者, 其他结核病人应依照市卫生局的规定及时转诊 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肺结核疑似病人、肺结核病人
都必需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仔细填写《市肺结核疑似病人、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和《市肺结核疑似病人、肺结核 病人转诊登记本》并按区域管辖转诊至 县或 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不得擅自收治结核病人
应分别转诊至市人民医院和 县人民医院治疗;市人民医院、 县人民医院对出院的结核病 人应按要求转诊至 县或 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进行管理和治疗
各医疗机构和县(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对患有并发症及其他疾病需住院治疗的病人
四、县(区)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结